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9138.出埃及记22:4, 5.人若使田地或葡萄园荒凉,放驮畜进去,在别人的田地造成荒凉,就必拿自己田地里最好的和自己葡萄园里最好的来赔偿。火若发出,烧着了荆棘,禾捆、站着的庄稼,或是田地,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要赔偿。
“人若使田地或葡萄园荒凉”表通过恶欲对教会良善和真理的剥夺。“放驮畜进去”表如果他做这事时几乎没有自我意识。“在别人的田地造成荒凉”表吞噬相互关联的良善。“就必拿自己田地里最好的和自己葡萄园里最好的来赔偿”表用仍完好无损的良善和真理来进行恢复。“火若发出”表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烧着了荆棘”表蔓延至虚假。“禾捆都烧尽了”表对已经领受的信之真理和良善所造成的伤害。“站着的庄稼,或是田地”表或对孕育过程中的信之真理和良善。“那点火的必要赔偿”表恢复通过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而被夺走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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