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1

91.然而,若不知道

91.然而,若不知道一个人在从属灵的变成属天的时所经历的状态,就不可能觉察到这些事涉及什么,因为它们是隐藏至深的奥秘。当他是属灵的时,外在人还不情愿顺服并服务于内在人,所以就有了争战。但当他正变得属天时,外在人开始顺服并服务于内在人,所以争战止息了,随之而来的是宁静(参看87节)。这种宁静由“雨”和“雾气”来表示,因为它就像一种雾气,被内在人用来灌溉并滋润外在人。正是这种宁静,就是平安的产物,被称为“田野的灌木”和“田野的草本”;确切地说,这些是拥有一个属天-属灵源头的理性概念和事实知识或记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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