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057

9057.“以打还打

9057.“以打还打”表如果理解力中的任何情感被消灭或伤害。这从“打”的含义清楚可知,“打”是指消灭或伤害理解力中的情感,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在原文,“打”是用一个表示血淤或血污所造成的青肿的词来表达的;“血”在内义上是指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和亵渎了的真理(参看4735, 6978, 7317, 7326节)。因此,“打”是指被伤害或消灭的真理。在一些经文(启示录9:20; 11:6; 15:1, 6, 8; 16:21; 18:8; 以及耶利米书30:12, 14, 17;以西结书7:2; 撒迦利亚书 14:12-15;诗篇38:5)中,“打”或“灾”具有同样的含义;在路加福音(10:30-35),经上谈到一个人落在强盗手中,他们把他打了个半死;又谈到一个撒玛利亚人“包扎了他的伤处”,倒上油和酒,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带到一个客栈。
理解圣言内义的人就能知道为何主说撒玛利亚人“包扎了伤处,倒上油和酒,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因为“撒玛利亚人”在内义上表示一个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包扎伤处”表示当这种情感被伤害时,对它的医治;“倒上油和酒”表示引入爱之良善和信之良善;“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表示用他自己的理解力来支持他。因此,这些话描述了对邻之仁,为了世人的利益以一种属世的方式,为了天上天使的利益以一种属灵的方式;在字义上是以一种属世的方式,在内义上是以一种属灵的方式。“撒玛利亚人”是指一个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原因是,在圣言中,“撒玛利亚人”表示这种情感。“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886, 3728, 4582节);“酒”表示信之良善(1798, 6377节);“牲口”是指理解力(2761, 2762, 2781, 3217, 5321, 5741, 6125, 6401, 6534, 7024, 8146, 8148节)。主以这种方式说话;但很少有人明白;因为他们以为祂提及这类细节,只是为了编一个寓言故事。但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就不是来自神的话。来自神的话都含有诸如属于主、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在里面,并且在每个微小细节,或说一点一划上都是这样(参看9049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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