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9032.这最后两节论述的主题是属灵真理,也就是被记忆真理,即圣言字义的真理削弱之时的源于圣言的信之教义的真理。但由于人们普遍认为教会的信之教义的真理与圣言字义的真理是同一回事,所以要举例说明这个问题。教会教义的纯正真理之一是: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主通过信,也就是通过从圣言所获得的信之真理灌输这些爱,所以唯独信并不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人若接受这一真理并查考圣言,就会发现它处处都得到了证实。然而,当他遇见关于信的话,同时不见爱的提及时,就会犹豫,开始怀疑他的信之教义的真理。因此,这真理在一段时间内被削弱,并与他仍旧相信,并不怀疑的其它真理分离。
主在马可福音中关于信的话可作为一个例证: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马可福音16:16)
由于这些话提到信,同时却未提到爱,所以心智可能会犹豫,并怀疑它被教导的真理,即通过信之真理被灌输的天堂之爱构成教会。但当这记忆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从内层被审视时,很明显,它确实与教义真理是一致的。因为“受洗”在内义上表示重生(参看4255, 5120e节),而重生就是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入爱与仁之良善(8548-8553, 8635-8640, 8742-8747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字义上所陈述的真理与教义真理是一致的,前提是要以属灵的方式来理解“受洗”表示什么。经上之所以说“不信的,必被定罪”,是因为不信的人不可能受洗,也就是不可能重生,因而也不可能被引入教会,更不用说成为一个教会了。事实上,洗礼是重生,因而引入教会的一个象征,这一切是通过用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良善实现的。
由此明显可知要如何理解“人用石头或是拳头打他的同伴,尚且不至于死,不过躺卧在床,若他能起来扶杖而走,那打他的可算无罪;但要赔偿他不能工作的损失,并要将他全然医好”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内义上的意思是,如果教会的信之教义的真理被源于圣言字义的记忆真理削弱,但没有被消灭,那么它就要被修复并恢复,修复和恢复是通过正确的解释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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