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015

9015.“打父母的

9015.“打父母的”表亵渎主及其国度。这从“打”和“父母”的含义清楚可知:“打”是指通过虚假伤害(参看7136, 7146, 9007节),当论及主及其国度,是指亵渎;“父”是指主,“母”是指祂的国度(参看8897节),那里解释了第四条诫命,并说明“尊敬父母”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爱主及其国度,因此在相对意义上是指爱良善和真理。所以“打父母”在相对意义上还表示亵渎教会的良善和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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