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009

9009.“人若不是

9009.“人若不是伺机埋伏”表当它未经事先考虑而出于意愿时。这从“伺机埋伏”的含义清楚可知,“伺机埋伏”是指有预谋,因而事先考虑的行动,因为伺机埋伏的人即将所行的邪恶事先在他脑海中考虑过。他所行的邪恶因事先考虑过,故也来源于意愿,因为它是从那里发出的。有些邪恶从人的意愿发出,但未经事先考虑;而有些邪恶从意愿发出,并经过事先考虑。从意愿发出并经过事先考虑的邪恶远远比未经事先考虑的邪恶坏得多。因为这个人明白它们是邪恶,因此能停止邪恶,但却不愿意停止;他因不愿意停止而在自己里面牢牢确立它们。被牢牢确立的邪恶便具有了这样一种性质:以后它们几乎不可能根除;因为在这种时候,他从地狱召唤出此后不容易离开的灵人。
从心智的一部分,同时未从另一部分发出的邪恶,如从理解力部分,同时未从意愿部分发出的邪恶不会扎下根来,变成这个人自己的。唯独从理解力部分进入意愿部分,或也可说,从属于理解力的思维进入属于意愿的情感,并从情感进入行为的东西会扎下根来,变成他自己的。进入意愿的事物可以说是进入心的事物。
但唯独从意愿发出,因而未经预谋或事先考虑的邪恶是诸如一个人由于遗传或由于遗传倾向所产生的某种以前的活动而倾向的那类邪恶。这些邪恶不会归与这个人,除非他在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牢牢确立它们(参看966, 2308, 8806节)。但当它们在这个部分被牢牢确立时,就被铭刻在这个人身上,变成他自己的,然后归与他。不过,在一个人成年之前,也就是在他开始独立思考并理解事物之前,这些邪恶不可能在一个人那里牢牢确立在他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因为在此之前,他信靠的不是自己,而是他的老师和父母。由此明显可知“人若不是伺机埋伏”表示什么,即当它未经事先考虑而出于意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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