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980.“他的女人就可以同他出去”表一种与快乐联结,以及争战之后的真理状态。这从“出去”和“女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出去”,即从服事或奴役中出去,是指争战之后的一种状态(参看8975节);“女人”是指被联结的快乐,如刚才所述(8979节)。由此明显可知此处“奴仆”究竟代表谁,即代表那些充满构成其教会教义的信仰,却未充满相应的良善,而是充满模仿相应良善的一种快乐之人。他们服事他们的主人表示他们在能被引入天堂之前的状态,他们出去,不再服事表示他们被接入天堂时的状态。但他们因只充满构成其教会教义的信仰,却未充满相应的良善,因而未充满良善之真理,也就是仁之信,故无法被允许深入天堂,只能到天堂的入口处。因为那些在天堂入口处的人通过信之真理与天堂之内的人相接触,通过与那真理联结的快乐与天堂之外的人相接触。他们就像覆盖身体的皮肤层或膜,通过触觉与世界相接触,通过神经系统与身体中灵魂的生命相接触。正因如此,由“希伯来奴仆”所代表的天堂入口处的人在大人里面被称为皮肤灵或表皮(关于他们,可参看5552-5559节)。不过,这类灵人有许多属与种,和覆盖身体的皮肤层或膜一样。有些皮肤层或膜覆盖整个身体;有些则覆盖总体上的内层部分,如腹膜、胸膜或心包膜;有些则专门用来覆盖那里的各个器官。他们相对来说都是一群仆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