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922

8922.“恐怕我们

8922.“恐怕我们死亡”表这种形式将毁灭与他们同在的天堂生命。这从“死亡”的含义清楚可知,“死亡”是指属灵地死亡(参看6119节),因而是指就天堂生命而言的灭亡。以一种未经调整过的形式出现的神之真理就具有种效果,这一点从刚才的说明(8920节)明显看出来。以一种未经调整过的形式出现的真理,就是诸如天上所存在的那种真理太高了,以至于无法理解;而太高、超出理解力的东西不被接受,不被接受的东西不会流入任何信,因而也不会流入信之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生命,因为一个人是通过构成信的神之真理而重生,也就是接受天堂生命的(2046, 2063, 2189, 2979, 3155, 3876, 3877, 5893, 5912, 6247, 8635-8640, 8772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