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91.“鸽子就再没有回到他那里”表示一种自由的状态。这从前面的阐述,尤其从以下事实可推知:鸽子或信之真理和其它鸟类,以及牲畜,包括挪亚自己,都不再因洪水的水而被关在方舟里。只要在方舟里,他就处于奴役的状态,也就是束缚或囚禁的状态,被洪水的水或虚假抛来抛去。这种状态,连同试探的状态,在前一章(7:17-18)被描述为“洪水泛滥在地上四十天,水往上长,浮起方舟,它就从地上漂起来了”、“水在地上逐渐加强,方舟漂浮在水面上”。在本章(8:15-18),人的自由状态被描述为挪亚出方舟,与他同在的一切活物,首先描述为鸽子,也就是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因为一切自由都源于信之良善,也就是源于对良善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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