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897.“当尊敬父母”表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在至高意义上表对主及其国度的爱。这从“尊敬”、“父”和“母”的含义清楚可知。“尊敬”是指爱,“尊敬”在灵义上是指爱,因为在天堂,人们彼此相爱,爱别人也是尊敬别人;事实上,爱就存在于尊敬里面;没有爱的尊敬在天堂是被拒绝的,事实上被撇弃,因为它缺乏来自良善的生命。“父”是指良善(参看3703, 5581, 5902, 6050, 7833, 7834节),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15, 1729, 2005, 2803, 3704, 7499, 8328节);“父”在至高意义上之所以是主,是因为主就是那将新生命赋予人的,人由此成为其国度的儿子和继承者。“母”是指真理(3703, 5581节),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祂的国度,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主的神性真理之所以构成天堂,是因为在来世,主在神性良善方面是太阳,在神性真理方面是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这神性之光就是那光照天使的心智,用聪明和智慧充满它们,使他们成为光明天使的。神性良善在神性真理里面,如同世上太阳的热在春夏时节的光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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