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876

8876.“我必追讨

8876.“我必追讨自父及子的罪”表随之源于邪恶的虚假的繁衍。这从“追讨父的罪”和“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追讨父的罪”是指邪恶的繁衍;“追讨”之所以表示繁衍,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完全弃绝神性的人,因而是那些不同支接受良善,而是接受邪恶,并且常常如此的人,邪恶不断在这类人身上增长,这就是它的繁衍;“父”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参看3703, 5902, 6050, 7833, 7834节)。“子”是指真理(1147, 2623, 3373节),因而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就最接近文字的意义而言,“追讨自父及子的罪”并非表示儿子要为父亲的罪孽受惩罚,因为这违反神性(申命记24:16);相反,就这层意义而言,意思是邪恶在父亲那里增加,进而通过遗传传给孩子;于是,邪恶便代代累积增加(2910, 3701, 4317, 8550, 8551节)。然而,就灵义而言,“父”并非表示父亲,而是表示邪恶;“子”也并非给儿子,而是表示虚假;因此,这些话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的不断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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