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871

8871.“上天、下

8871.“上天、下地”表存在于属灵之光中的事物和存在于属世之光中的事物。这从“上天各物的形像”和“下地各物的形像”的含义清楚可知:“上天各物的形像”是指那些在属灵之光中眼睛可见的事物,所以这些事物都与信之良善和真理,因而与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有关(“作天上各物的形像”表示伪装和模仿这些事物或美德);“下地各物的形像”是指那些在属世之光中眼睛可见的事物,就是那些与文明、道德的良善和真理有关的事物。“作地上各物的形像”表示伪装和模仿这些事物或美德。字义是指天空中所看到的那类事物,如太阳,月亮和星星;以及地上所看到的那类事物,如各种动物,包括飞的、走的和爬的。但内义是指这些事物所表示的那类事物,它们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如前所述。
摩西五经以这些话进一步描述了这些事物:
惟恐你们为自己做雕像,造任何相似的形状,无论是男像或女像,或任何地上走兽的像,或任何飞在空中有翅膀的鸟儿的像,或任何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鱼的像。又恐怕你向天举目,观看日、月、星,就是天上的万象,你就被勾引向它们下拜,事奉它们。你们要谨慎,免得忘记耶和华你们神与你们所立的约,为自己做任何形状的雕像。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乃是吞灭的火,是妒忌的神。你们生子生孙,在那地住久了,就败坏自己,做任何形状的雕像,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们作见证,你们必从这地上速速灭尽!耶和华必使你们分散在万民中,在那里你们必事奉人手所造的神,就是木石。(申命记4:16-19; 23-28)
经上如此严厉地禁止作天上地上任何事物的形像,主要是因为出身于雅各的这百姓非常倾向于敬拜外在事物。这种倾向的原因在于,他们不愿知道关于教会内在事物的任何事,这些内在事物属于对主的信和爱,以及对邻之仁。因此,他们若被允许作事物的形像,就会向它们下拜,把它们当作神明来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如此多的神迹中间为自己所铸的金牛犊,以及他们频繁地为了偶像崇拜而离弃对神的敬拜很明显地看出来。然而,内义上所表示的并不是这些行为,而是前面所解释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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