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806

8806.“叫百姓分

8806.“叫百姓分别为圣”表遮盖那些人的内层,好叫他们能出现在信仰的圣洁中。这从前面的解释(8788节)清楚可知。然而,那一段说明了以色列人当中的分别为圣是什么样子,即:遮盖他们的内层,是为了叫这些人在进行代表性敬拜时,他们的外在能出现在神圣之物中。那时,若非他们的内层已经被遮盖起来,他们不仅早就通过污秽的思维和邪恶的情感玷污了敬拜的神圣,还会完全摧毁它,并且毁得如此彻底,以至于无法从他们的敬拜中觉察到一丝表现在外在事物中的属天或属灵之物。
不过,由于“以色列人”在此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所以有必要简短阐述一下当如何理解这些人当中的“分别为圣”。那些属于属灵教会,过着真理的生活,并由此过着良善生活的人被主阻离邪恶,保守在良善中。来自主的良善在他们那里是神圣的。因此,他们从主接受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神圣的;他们从主接受多少良善,也就是多么神圣,取决于他们在多大程度上照纯正的信之真理过良善的生活,同时相信那时他们所思所行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当他们做这些事时,与他们同在的邪恶也就被分离出来,以至于根本不显现,尤其他们通过遗传从父母所获得的污秽邪恶,因为它们已经通过历代的父母累积了很多年,并因此在后代里面堆积起来。这些就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被隐藏起来,可以说被遮盖起来的内层(966, 1667, 2307, 2308, 3701, 4317, 8550节)。正因如此,他们通过遗传所整个意愿都已经败坏。因此,他们拥有一个新意愿,这个新意愿是主通过信之真理在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的。这解释了为何当正在重生时,他们通过真理被引向良善;后来当已经重生时,他们从良善被引入良善之真理。这清楚表明他们的新意愿是如何被主创造的。关于在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那里,这新意愿在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中的形成,可参看前文(863, 875, 895, 927, 1023, 1043, 1044, 1555, 2256, 4328, 4493, 5113, 61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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