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801

8801.“无论是牲

8801.“无论是牲畜是人,都不得活”表那良善和真理都将丧失自己的属灵生命。这从“牲畜”、“人”和“活”的含义清楚可知:“牲畜”是指对良善的情感(参看45, 46, 142, 143, 246, 714, 715, 776, 2179, 2180, 3218, 3519, 5198, 7523节);“人”是指真理(3134, 3459, 7716节);“活”是指属灵生命(5890节),因此,“不得活”表示丧失那生命。当来自主的流注不再被感知到时,良善和真理就丧失自己的生命,因为它们从这流注获得自己的生命。诚然,这时良善和真理外表上看似良善和真理;但它们与本身没有生命的图画没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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