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783.“也可以永远信你了”表好叫真理所构成的信能存在,这信将永存。这从“摩西”的代表,以及“信”和“永远”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从神来的真理(参看6771, 6827, 7014节);“信”是指信仰;“永远”是指将永存之物。此处的情形是这样:从神来的真理不会被任何人接受,除非它被调整到他能理解的程度,因而除非它以一种属世的形状和形式显现。因为一开始,人的心智只能理解地上和世俗的事物,根本理解不了属灵和属天的事物。因此,属灵和属天的事物若不变得显而易见,就会被弃绝,好像它们一文不值一样,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我告诉你们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告诉你们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约翰福音3:12)
那些生活在主来之前的人更不能理解属灵事物。他们最终变得如此盲目,以至于什么都不知道,因为他们不想知道关于死后的生命、内在人、仁与信,或任何天上事物的任何事。他们弃绝这些事,因为他们不喜欢,甚至厌恶它们。事实上,那些以地上和世俗事物为目的,也就是说,爱它们胜过一切的人不喜欢属灵事物,几乎一提到它们就厌恶。如今,这些事遭到几乎一样的弃绝。世上有学问的人的确认为,如果天上的事物在圣言中变得清晰可见,如果圣言没有写得如此简单,他们就会更容易、更好地接受它。但他们大错特错了。那时,他们会比简单人更弃绝它,而且在圣言中看不到任何光明,只看到完全、彻底的黑暗。因为这种黑暗是由那些信靠自己的聪明,因此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的人当中的人类学问所带来的。主在马太福音(11:25, 26)和路加福音(10:21)教导说:这些事向智慧人就藏起来,向婴孩,也就是简单人就显出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非常清楚地看出来:那些所谓的无神论者和自然主义者都是有学问的人。全世界都知道这一点,他们自己也知道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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