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769

8769.“因为全地

8769.“因为全地都是我的”表主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这从“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地”在内义上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以及主在天上的国度(参看1413, 1607, 4447节)。主之所以是拥有一切权柄的那一位,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1343, 1736, 2921, 3035, 5663, 6281, 6303节)。主拥有天上地上一切的权柄,这一真理是祂自己在马太福音(28:16, 18)中所教导的(参看83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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