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733.在大人里面,木星灵与思维的想象力有关;他们说得少,想得多。当他们说话时,他们的言语是有思考力的,或说它是非语言的,不同于其他灵人的语言之处是,与其说它终止于或包含在听得见的声音中,不如说终止于或包含在内心瞬间流畅的一种柔和的低语中。思维本身以这种方式转化为言语。这是因为他们的性情介于属灵人和属天人之间;因为属灵人说话响亮,会把他们的整个思维都变为他们的这种言语。所以若要知晓他们的思维,就必须从所说的话中把它收集起来。但属天人不是这样;因为在他们意愿里的东西会利用思维的某种事物把自己卷成一种波浪,这种波浪会根据主体的状态影响并激起另一个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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