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714

8714.“五十夫长

8714.“五十夫长”表居间的首要真理。这从“夫长”和“五十”的含义清楚可知:“夫长”(首领)是指首要真理,如前所述(8712, 8713节);“五十”是指居间真理,也就是说在“百夫长”所表示的源于良善、处于第二层级的真理与“十夫长”所表示的处于第三层级的真理之间的真理。“五十”之所以表示居间真理,是因为“五十”既表示大量,也表示些许,与“五”所表相同;“五”表示大量(参看5708, 5956节);“五”所表示些许(4638, 5291节);因此,当提及“一百”和“十”之间的“五十”时,它表示居间物。居间物是指那些从那一边发出,接近这一边,或从那一部分延伸到这一部分,从而存在于处于在先层级的事物与处于在后层级的事物之间,以便将这些层级联结起来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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