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712.“派他们作千夫长”表在直接来自神的真理之下、处于第一层级的首要真理。这从“夫长”和“千”的含义清楚可知:“夫长”(princes,即首领)是指首要真理(对此,参看1482, 2089, 5044节),在此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这些夫长或首领要在摩西之下进行服侍,而摩西代表从神性良善,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千”是指那些处于第一层级的人。因为“一千”表示许多人,或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许多事物;它还表示有许多事物的地方,或那些掌管许多事物,由此等级高过掌管少数事物的人之人;故在此表示那些处于第一层级的人,因为那些处于较低层级的人是百夫长,五十夫长和十夫长。“一千”在内义上不是指一千,而是指许多事物或许多人(参看2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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