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694

8694.“就到我这

8694.“就到我这里来,我便在双方之间施行审判”表这时,他们照着被启示的真理被安排。这从“到他这里”和“在双方之间施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到他这里”当论及“摩西”所代表的神之真理时,是指请教当意愿和实行的事(参看8692节);“在双方之间施行审判”是指在真理当中的安排。“审判”是指安排(参看8685节)。由此可知,这种安排合乎被启示的真理;因为经上刚刚说:“百姓到他这里来求问神”,紧接着又说:“祂叫他们知道神的典章和律法”。
“启示”表示阅读圣言时的光照,以及那时的感知;因为那些处于良善并渴慕真理的人以这种方式接受教导;但那些未处于良善的人则无法通过圣言接受教导,而是只能确认诸如他们从小就被教导的那类事物,无论它们是真理还是虚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之所以拥有启示,而那些陷入邪恶的人没有启示,是因为就内义而言,圣言中的每一个事物都论及主及其国度,与人同在的天使照内义感知圣言。他们的感知被传给处于良善,阅读圣言,并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渴慕真理,从而拥有光照和感知的这个人。因为对那些处于良善,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来说,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已经被打开进入天堂,他们的灵魂,也就是他们的内在人与天使相交。但那些未处于良善,因而并非出于对良善的情感而渴慕真理的人则完全不同;天堂向这些人关闭。
不过,至于对那些处于良善,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来说,启示是何性质,这是无法描述的。它不是显明的东西,也不是完全隐藏的东西,而是一种来自里面的倾向,即倾向于接受事物是真的,或若它不是真的,就不接受。当它倾向于接受时,心智就安歇了,并且是安宁的;在这种状态下就会存在伴随信的承认。这一切的发生是由于来自主的天堂流注;因为有光经由天堂从主而来,这光围绕并光照理解力,也就是内视的眼睛。现在在那光中所看见的事物是真理,因为这光其实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是天堂里的光,这一点在前面已经频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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