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672.“叶忒罗因耶和华向以色列所行的一切美事,便甚喜乐”表当一切顺利时,神性良善的状态。这从“叶忒罗”的代表和“因一切美事甚欢喜”的含义清楚可知:“叶忒罗”是指神性良善(参看8643节);“因一切美事甚喜乐”当论及“叶忒罗”所代表的神性良善时,是指该良善的状态。当向天堂和那里的天使,以及教会和那里的世人行良善时,在圣言中,神性的状态就用“喜乐”来表达。然而,这种喜乐的性质超出一切理解,因为它属于无限者。当良善被那些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接受时,无限喜乐也是存在的,这一点从神性之爱可以看出来,神性之爱对于人类是无限的(8644节),因为一切喜乐皆是爱的一个特征。由此明显可知,“叶忒罗因耶和华向以色列所行的一切美事,便甚喜乐”表示当一切顺利时,神性良善的状态;因为“以色列”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和属灵教会的人(8669节);他们一切顺利,因为他们已从侵扰当中得以释放,后来在试探中获胜,如前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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