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65.“他放出一只乌鸦,乌鸦出去,飞来飞去”表示虚假仍制造麻烦。这从接下来所论述的“乌鸦”和“飞来飞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描述的是要重生的人经历试探后的第二个状态,这时,信之真理像第一缕微光那样开始出现。这是一种虚假不断制造麻烦的状态,所以它类似于朦胧的夜色仍挥之不去时的曙光。故这种状态在此用“乌鸦”来表示。与属灵人同住的虚假,尤其在他重生之前,就像一片片厚厚的乌云。原因在于,他若不藉着圣言所揭示的事物,就不能知道任何信之真理;而圣言是以一种概括性的方式来阐述一切事物的;概述只是片片云朵,因为每一个概述都包含成千上万个个体概念,而每个个体概念又包含成千上万个细节。构成个体概念的细节,就是那照亮概述的。这些从未揭示给人类,因为它们既无法描述,也无法理解,因而既不能被承认,也不能被相信。事实上,它们与支配人,并且人不会轻易同意被摧毁的感官幻觉相反。
属天人则完全不同,他从主获得感知,因为个体概念和这些概念的细节能被植入他。例如:真正的婚姻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妻子的婚姻;这种婚姻代表了天上的婚姻,所以天上的幸福能在这样的婚姻中,但永远不可能在一个男人与数个妻子的婚姻中。属灵人从主的圣言知道这一点,默认它,从而获得一种良心,这种良心指示娶数个妻子是一种罪。但他的认识仅止于此。然而,属天人却感知到确认这一点的成千上万个细节,以致他一想到娶多个妻子,就不寒而栗。由于属灵人只知道大概,并且他的良心由这些大概知识形成,还由于圣言的概述适应感官幻觉,所以显而易见,无法被驱散的无数虚假会附着在他们身上,慢慢钻进去。这些虚假在此用“乌鸦出去,飞来飞去”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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