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646

8646.“就是耶和

8646.“就是耶和华将以色列从埃及领出来的事”表他们被主从侵扰中释放出来。这从“领出来”和“埃及”的含义,以及“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领出来”是指释放;“以色列”是指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人(参看8645节);“埃及”是指虚假的侵扰(7278节)。“埃及”之所以表示侵扰,是因为“埃及人”和“法老”表示那些在来世利用虚假侵扰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人(7097, 7107, 7110, 7126, 7142, 7220, 7228, 7317, 81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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