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63

863.“挪亚开了他

863.“挪亚开了他所造的方舟的窗户”表示第二个状态,这时,信之真理向他显现。这从前一节最后一句话,即“山顶都露出来了”,和这句话的含义,以及“窗户”的含义清楚可知,“窗户”是指理解力,或也可说,信之真理,如前所述(655节);同样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第一缕曙光。关于“窗户”所表示的理解力,或信之真理,我必须在此和前面(854, 859节)一样说:信之真理不可能存在,除非它来源于爱或仁之良善,就像真正的理解力不可能存在,除非它来自意愿一样。若拿走意愿,理解力就不存在,这在前面(112, 585, 590, 628节)说过多次。因此,若拿走仁,信就不存在。但由于人的意愿只是恶欲,所以主采取了奇妙的措施,以防止构成理解力的事物,也就是信之真理,被浸没于他的恶欲,并通过一种媒介把人的理解力与意愿分开;这媒介就是良心,主可以将仁植入良心。没有这种神奇的规定,没有人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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