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625.“又说,因为亚玛力的手攻击耶的宝座”表因为他们想对主的属灵国度施暴。这从“手攻击某人”和“耶的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攻击某人”是指施暴;“耶的宝座”是指主的属灵国度。“耶的宝座”之所以表示主的属灵国度,是因为“宝座”论及主的王权;而主的属灵国度就对应于祂的王权。有两种职分论及主,就是祭司和君王或王权。属天国度对应于祂的祭司职分,属灵国度对应于祂的王权;因为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祭司”,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这后者,即神性真理就包含在“基督”这个名中,而神性良善则包含在“耶稣”这个名中(参看1728, 2015, 3004, 3009, 6148节)。“宝座”论及主的王权,因而论及祂的属灵国度,这同样适用于“耶”(至于“宝座”表示什么,可参看5313节;“耶”表示什么,可参看8267节)。
至于此处所表示的具体主题,即:“亚玛力”所代表的那些人,就是沉浸于内层邪恶所产生的虚假的地狱恶魔,想要对主的属灵国度施暴,这一点在前面已经解释了(8593, 8622节)。那些沉浸于这种邪恶的虚假之人无法与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保持分离,直到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身变成神性。当祂如此行时,他们就被关在地狱里,永远无法从那里上来;此外,通过流注所实现的与该教会的联系也被完全夺走了。因为属灵教会成员在信之真理上处于模糊状态;他将它视为真理,是因为教会就是这么说的,而不是因为他发觉它是真理。与这些人同在的这真理变成良善,从而构成他们的良知。如果恶毒的恶魔真的流入他们的模糊,他们就会以上千种方式摧毁这种良知;因为他们不会作用于那里的信之真理,而是作用于情感本身。他们无论在哪里发现对良善的情感的任何东西,都会立刻扭曲它,并且做得如此隐密,以至于根本察觉不出来。他们攻击这个人的根本目的。简言之,他们的恶毒无法形容;可以将它比作一种看不见的致命毒药,这毒药直接渗透到骨髓。关于这些恶魔,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几个章节末尾通过经历予以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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