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545.当我阅读约翰福音第17章关于主的爱和祂的荣耀的经文时,一些木星灵与我在一起。当他们听到那里所写的事,一种圣洁占据了他们,他们声称,其中的一切都是神性。然而那时,来自我们地球、曾为不信者的一些灵人不断制造障碍,说祂生来是一个孩子,作为一个人生活,看上去和其他人一样,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诸如此类。不过,木星灵并不理会这些东西。他们说,他们所憎恶的魔鬼就是这样的,并补充说,天上的任何事物在我们地球灵的心里找不到位置,他们心里只有他们称之为渣滓的世俗事物。他们因以下事实发现这是实情:当这些灵人听说在他们星球,居民都赤身行走时,淫秽立刻占据他们的思维;他们对其天上的生命毫不关心,尽管当时他们也听到了(参看83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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