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543.他们不知道,他们的独一主曾在我们地球生而为人。他们说,知道这一切不是他们所关心的,他们只想知道祂是一个人,统治整个宇宙。当我说,在我们地球,祂叫耶稣基督,“基督”表示受膏者或王,“耶稣”表示救世主时,他们说,他们不将祂作为王来敬拜,因为王权带有世俗的味道,而是把祂作为救世主来敬拜。由于我们地球灵注入一种怀疑,即:他们的独一主与我们的主是不是同一位,所以他们通过回想他们曾看见祂在太阳中,并认识到祂就是他们曾在他们星球所看见的那一位(参看7173节)而驱散了这种怀疑。关于我们的主是天堂的太阳,可参看前文(1053, 3636, 3643, 4060, 4321e, 5097, 7078, 7083, 7171, 71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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