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537.“以色列人吃吗哪共四十年”表在所有试探的状态下将真理之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这从“以色列人”代表,以及“吃”、“吗哪”和“四十年”的含义清楚可知:“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节);“吃”是指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吗哪”是指真理之良善(8464节);“四十年”是指试探的状态,“年”表示状态(参看482, 487, 488, 493, 893节),“四十”表示试探(730, 862, 2272, 2273, 80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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