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483

8483.“摩西便向

8483.“摩西便向他们发怒”表所以他们厌恶神之真理。这从“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当指着代表神之真理的摩西来说时,“发怒”是指厌恶它(参看5034, 5798节)。表面上看,好像主厌恶或转身离去;而事实上,是人转身离去(参看5798节)。在圣言中,向人所发的怒气、忿怒,甚至烈怒经常归因于耶和华;而事实上,耶和华只向人发出纯粹的爱和纯粹的怜悯,不发一丝怒气。在圣言,如此谈论祂是由于表象;因为当人们反对神性,并因此切断爱与怜悯的流注时,就陷入惩罚的痛苦和地狱。这一点看似缺乏怜悯,像是由于他们所行的邪恶所招致的神性那一方的报复;而事实上,这种东西丝毫不在神性里面,只在邪恶本身里面。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1857, 2447, 6071, 6832,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 7679, 7710, 7877, 7926, 8197, 8214, 8223, 8226-8228, 8282节)。由此明显可知,“摩西便向他们发怒”表示他们厌恶神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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