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48

848.当试探结束时

848.当试探结束时,可以说就会有摇摆。试探若是属灵的,就是真理与虚假之间的摇摆,这从以下事实足以清楚看出来:试探是重生的开始或起点。因此,一切重生的目的都在于使人能接受新生命,确切地说,使他能接受生命,从非人变成人,也就是从死人变成活人。所以,当他以前纯动物式的生命通过试探被摧毁时,他在试探之后只能在真理与虚假之间摇摆。真理属于新生命,虚假属于旧生命。除非以前的生命被摧毁,这种摇摆发生,否则,属灵的种子永远不可能被播种,因为没有适合它的土地。
然而,一旦以前的生命被摧毁,这种摇摆正在发生,一个人几乎不知道何为真理与良善,事实上几乎不知道像真理这样的东西是否存在。例如,当他反思仁之良善,思想他能否从自己行出仁之良善,或如人们所称呼的善行,功德是否在他自己里面时,就处在这种模糊和黑暗之中;当被告知,没有人能从自己,也就是他的自我行任何善事,更不用说有什么功德了,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一切功德唯独属于主时,他必感到震惊。这同样适用于其它所有信仰问题。不过,其心智的这种模糊和黑暗会缓慢地、一点一点地被照亮。
重生就像一个人生为婴儿时的情形。那时,他的生命是极其模糊的;他几乎一无所知。正因如此,对事物的大体观念首先流入;随着具体观念逐渐被引入大体观念,这些观念逐渐变得更加清晰;随着更详细的观念被引入具体观念,它们进一步变得清晰。因此,详细概念会照亮大体概念,使他不仅知道它们的存在,还知道它们的性质和品质。凡从属灵试探中走出来的人都会经历类似过程;在来世,那些一直受虚假影响,正在经历荒废的人也有类似状态。这种状态被称为摇摆,在此被描述为“水来回渐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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