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457

8457.“看哪,旷

8457.“看哪,旷野的面上”表一个新的意愿。这从“旷野”的含义清楚可知,“旷野”在此是指经由真理的引入而来一个新意愿。属灵教会成员所接受的新意愿是通过真理从良善形成的;它作为良知在他身上显现。该良知是由真理构成的,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属灵人的重生的说明明显看出来。严格来说,“旷野”表示无人耕种和居住的地方;在灵义上表示没有良善和真理的地方,因而也没有生命的地方(参看1927, 2708, 3900节)。因此,当经上说,露水出现在旷野的面上,露水之下是吗哪时,“旷野”表示一个新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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