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443

8443.“看哪,耶

8443.“看哪,耶和华的荣耀在云中显现”表主出现在适合他们感知的真理中。这从“耶和华的荣耀”和“云”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荣耀”是指主的出现和降临(参看8427节);“云”是指圣言的字义 (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4391, 5922, 6343e, 6752, 8106节),因而是指适合人们感知的真理,因为文字上的圣言就是这种真理。但“云中的荣耀”是指神性真理,这真理并非如此适合人们的感知,因为它远在感官幻觉和表象之上;因此,它也指圣言的内义(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5922, 8427节)。“荣耀”之所以指圣言的内义,是因为内义论述教会和主的国度,至高意义则论述主自己,这层意义还包含绝对的神性真理。
神的真理不是只有一个层次,而是有许多层次。神之真理的第一层,以及第二层是直接从主发出的真理;它在天使的理解力之上。但神之真理的第三层是诸如存在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中的那种真理;其性质是这样:人丝毫理解不了它。神之真理的第四层就是诸如存在于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中的那种;该真理也是人所理解不了的。但神之真理的第五层是诸如存在于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中的那种真理;这种真理能在某种很小的程度上被人感知,但前提是他得到启示;尽管如此,它仍具有这样的性质,它大部分是人类的语言无法表达的;当它降至观念时,就会产生感知它,而且相信它的确是真理的那种能力。但神之真理的第六层是诸如存在于人身上的那种;它适合人的感知;因此,它是圣言的字义。这字义或这种真理由“云”来代表,而内层真理则由“云中的荣耀”来代表。
这解释了为何耶和华,也就是主,多次在云中向摩西和以色列人显现(参看出埃及记24:15, 16; 40:34, 35; 列王纪上8:10, 11; 马太福音24:30等)。主通过神性真理显现,事实上这种显现就是神性真理。“云”表示适合人类感知的真理,这层含义来源于来世的代表。在那里,高层天堂的天使言语向下面的人显为光,还显为光所发出的光辉;而低层天堂的天使言语则显为亮云,其形状各式各样,其厚薄取决于真理的品质。由此可见,“耶和华的荣耀在云中显现”表示主在适合他们感知的真理里面的出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