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397.“他们从以琳起行”表下一个阶段。这从“起行”和“以琳”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行”是指下一个阶段和一个延续(参看4375, 4554, 4585, 5996, 8181, 8345节);“以琳”是指试探过后的一个安慰状态(8367节),因此,“他们从以琳起行”表示就试探的状态而言,在生活上的下一个阶段。因为当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正经历试探时,他们便从一个试探被带入另一个试探。这下一个阶段就是此处“起行”所表示的。“起行”之所以表示下一个阶段,是因为和时间一样,空间在来世并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状态(2625, 2837, 3356, 3387, 4321, 4882, 5605, 7381节)。所以,“运动或迁移”并非表示运动或迁移,“起行”也非表示起行;而是表示状态的变化和下一步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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