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368

8368.“在那里有

8368.“在那里有十二股水泉”表在这种状态下,他们拥有一切丰盛的真理。这从“十二”和“泉”的含义清楚可知:“十二”表示整体上的一切事物(参看2089, 2129e, 2130e, 3272, 3858, 3913, 7973节),因而是指一切丰盛;“泉”是指信之真理,如前所述(2702, 3096, 3424, 4861节)。从这些含义明显可知,“十二股水泉”表示一切丰盛的真理;由此可推知,这些话还表示启示和由此产生的愉悦。因为拥有一切丰盛的真理之人也有启示,有启示的人只要出于情感渴慕真理,就拥有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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