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321

8321.“等候你的

8321.“等候你的百姓过去”表因此无需冒着侵扰的危险,凡能接受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的人都会得救。这从“过去”的含义清楚可知,“过去”是指无需冒着侵扰的危险就会得救;因为当那些沉浸于邪恶所生的虚假,并进行侵扰的人被投入地狱离开时,再没有人通过注入虚假和邪恶来进行阻挠,并由此阻止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这些就是此处“过去”所表示的事;因为只要恶人没有被投入地狱,几乎没有人能“过去”,也就是得救。那时,恶人在那些正进入来世的人当中不断激起邪恶和虚假,由此使他们远离良善和真理。因此,为叫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能从这些邪恶的侵扰者当中得到释放,主降临世间;在世时,祂通过不断让自己遭受祂在其中不断得胜的试探而征服所有这样的灵人,后来通过祂的出现把他们投入地狱。在地狱,他们因痴迷于自己的邪恶和虚假而永远受到束缚。
此处“百姓”表示那些能接受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的人;因为“百姓或人民”一般表示那些处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1259, 1260, 3295, 3581, 4619节);在此表示以色列人,也就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或也可说,那些处于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的人(7957, 8234节)。之所以说“能接受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是因为除了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外,没有人拥有这种能力;这种生活赋予他们这种能力。那些以为无仁之信能赋予这种品质的人大错特错了!因为无仁之信是刚硬、抗拒的,弃绝从主所流入的一切;而仁和信一起是顺从、柔软的,接受从主所流入的东西。正因如此,赋予这种能力的是仁,而非无仁之信。仁因赋予这种能力,故也是那带来救恩的;因为那些得救的人不是靠始于他们自己的仁,而是靠来自主的仁,因而靠接受仁的能力而得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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