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271

8271.“我要尊崇

8271.“我要尊崇祂”表现在神性敬拜也要献给祂。这从“尊崇”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人,说他“尊崇耶和华”时,“尊崇”是指敬拜;因为神性敬拜在于对比自己尊崇主,人照着在主面前自我谦卑的程度而如此行。谦卑是神性敬拜的本质要素。当这种本质要素存在于一个人里面时,祂就处于从主接受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的正确状态,并因此处于敬拜祂的正确状态。不过,人若在主面前自高自大,就会关闭其心智的内层,不去领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至于当经上论到主说,“祂高举自己”时,“高举自己”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82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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