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267

8267.“耶是诗歌

8267.“耶是诗歌”表整个信和由此而来的荣耀的源头是来源于祂的神性真理。这从“诗歌”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时,“诗歌”是指将荣耀归与主(参看8261节);但当论及人时,如此处,是指由于信而存在的荣耀,因而是指荣耀所来自的信;事实上,属于人的整个荣耀由于信主而存在,因为真正为信的信来源于主,因而主在信里面,所以荣耀本身也就存在了。人的荣耀之所以是由于信,还因为神性真理,即信的源头和传送者,在天使眼前显为光,还显为白亮和光辉。这光辉与来自这光的天堂壮丽景象一起被称为“荣耀”,因此,这荣耀只是神性真理,因而只是信。这就解释了为何论及人的“诗歌”表示由于信的荣耀。
“耶”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耶”源自“耶和华”,经上之所以用耶这个名,是因为它不是指存在,而是指由存在所生的显现;因为神性真理是显现,而神性良善是存在(6880节)。这也是为何经上说“耶是我的诗歌”,因为“诗歌”表示作为神性真理产物的信。在诗篇,“耶”也表示神性真理:
你们当向神歌唱,赞美祂的名!以耶之名歌颂那驾云的,要在祂面前欢乐。(诗篇68:4)
此处“以耶之名赞美和歌颂神”是指通过神性真理如此行。又:
我在急难中求告耶;耶就在宽阔之地应答我。耶和华帮助了我。耶和华是我的力量和诗歌。我要从义门进入,要称谢耶。(诗篇118:5, 13, 14, 17, 19)
此处“耶”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哈利路耶”中的“耶”具有同样的含义(诗篇105:45; 106:1, 48; 111:1; 112:1; 113:1, 9; 115:17, 18; 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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