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264

8264.“因祂高举

8264.“因祂高举自己”表祂已经在祂的人性里面彰显了神性。这从“举起自己”的含义清楚可知,“高举自己”在论及主时,是指在人性里面彰显神性。“高举自己”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神性是至高或至高无上的;当主在世时,祂在自己里面将人身变成神性,由此“高高举起自己”。在圣言中,“高”或高的东西表示神性或神性之物(参看8153节)。此处经上之所以说“因祂高举自己”,以此表示在人性里面彰显神性,是因为这歌的主题是主,以及在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之后,祂如何将恶人投入地狱,将善人提上天堂(8258节),祂做这种事仅凭祂的同在(7989节);因为仅凭同在而将恶人投入地狱,将善人提上天堂是一种神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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