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241.“耶和华和祂的仆人摩西”表神性良善和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以及服事。这从这一事实和“摩西”的代表,以及“仆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这一事实即:在圣言中,“耶和华”表示主(参看1343, 1736, 2921, 3023, 3035, 5663, 6281, 6303, 6945, 6956节),事实上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参看2586, 2769, 2807, 2822, 4402, 6905节)。“摩西”是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6752, 7010, 7014, 7089, 7382节)。之所以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是因为神性良善存在于主里面,神性真理则从主发出;神性良善之于神性真理,如同太阳的火之于这火发出的光;光不在太阳里面,而是来自太阳。“仆人”是指服事的人。“仆人”这个词用来描述进行服务的人,也就是服事的人(参看7143节)。这就为何当主在世时,就其神性人身而言,祂在圣言中被称为“仆人”(3441节);因为在此期间,祂服事人,正如祂自己所说的:
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马太福音20:26-28; 马可福音10:43-45)
木星的灵人和居民(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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