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234

8234.“以色列人

8234.“以色列人却走在海中间的干地上”表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安全通过这地狱,没有受到侵扰。这从前面的解释(8185节)清楚可知,那里有类似的话。说“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是用来表示属灵教会;因为属灵教会成员首先处于真理之良善,然后处于良善之真理。事实上,他们一开始行善是因为真理规定应当行善;因此,他们出于对真理的服从行事;但他们后来行善是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这时,他们出于良善看见并实行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一个属灵教会成员在从主接受一个新意愿,也就是在重生之前,是出于对真理的服从而实行真理;但重生之人则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实行真理,并且这时,对他来说,真理变成了良善,因为它现在属于他的意愿。事实上,出于服从行事就是出于理解力行事;而出于情感行事就是出于意愿行事。这也是为何那些出于服从行真理的人是外在教会成员,而那些出于情感行真理的人是内在教会成员。由此明显可知,当说到“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时,所指的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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