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227.“埃及人遇海逃跑”表他们陷入邪恶所生的虚假。这从“遇海逃跑”的含义清楚可知,“遇海逃跑”是指陷入红海的水所表示的邪恶所生的虚假(参看8226节)。此中情形是这样:不知道更内在层面上的原因之人必以为临到恶人身上的坏事,如惩罚、荒凉、诅咒,以及最终投入地狱,可归因于神性。他觉得就是这样,因为这种是因神性同在而发生的(8137, 8138, 8188节)。即便如此,临到他们身上的这类事丝毫不归因于神性,只归因于他们自己。神性及其同在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对善人的保护和拯救。当神性与这些人同在,保护他们免受恶人伤害时,恶人对他们更加敌对,对神性本身更加敌对,因为他们最恨祂。那些恨恶良善的人最恨恶神性。因此,他们向这些人发起攻击,并且越是这样做,就越受到惩罚、荒凉、诅咒,最终把自己投入地狱。由此可见,神性,就是主,只行良善,不向任何人行恶;相反,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则使自己遭受这些痛苦。这就是“埃及人遇海逃跑”所表示的;也就是说,他们陷入邪恶所生的虚假。
关于这个问题,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有人以为邪恶也归因于神性,因为神性允许它们,没有拿走它们。允许某事,并且在有能力时没有拿走它的人看似愿意它发生,因而是这事的原因。但神性之所以允许,是因为它无法阻止,或拿走。神性只意愿良善;因此,如果祂真的阻止或移除坏事,也就是惩罚、荒凉、迫害、试探等等的痛苦,那么祂就是在意愿坏事。因为这时,这些人无法纠正自己的错误,邪恶会增加,直到它向良善掌权。此中情形就像一个将有罪之人无罪释放的国王:他是这些人随后在其王国中所行坏事的起因;也是由此导致的其他人无法无天的起因;更不用说这一事实:恶人会更深地沉浸于邪恶。因此,一个正义、良善的国王纵然能拿走惩罚,却不可以这样做,因为这样他就不是在行善,而是在行恶。要知道,在来世,一切惩罚,以及试探都以良善为它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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