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226

8226.“到了天一

8226.“到了天一亮,海水回到原流的分量”表由于主的同在,邪恶所生的虚假流回到他们身上。这从“回到”、“海”、“天一亮”和“原流的分量”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红海的水”所表示的邪恶所生的虚假时,“回到”是指流回或返回到他们身上,如刚才所述(8223节);“海”,此处即海水,是指存在于地狱中的邪恶所生的虚假(6346, 7307, 8137节);“天一亮”是指主的同在,如下文所述;“原流的分量”是指照着存在于地狱中的正常状态和秩序。因为和天堂一样,地狱也有秩序;在地狱,灵人照着不同种类的邪恶而彼此联系在一起生活,就像天使照着不同形式的良善而彼此联系一起一样;只是地狱里的联系就像强盗间的联系。“天一亮”表示主的同在,这一点从前面(8211节)关于早晨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早晨”对恶人来说,是一种黑暗和毁灭的状态,对善人来说是一种启示和得救的状态,这些状态仅仅由主的同在(7989, 8137, 8138, 8188节),也就是其神性人身的同在(8159节)带来的
与此处论及“埃及人”的话相类似的话也论及耶利米书中的“巴比伦”:
祂是形成万有的,尤其是祂产业的支派,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你是我的棒槌和战器;我要用你打散列族,用你毁灭列国,用你打散马和骑马的,用你打散战车和坐在其上的。我必在你们眼前报复巴比伦人和迦勒底所有居民在锡安所行的诸恶。(耶利米书51:19-21, 24)
此处“巴比伦”表示那些属于教会,亵渎良善的人;“迦勒底”表示那些亵渎真理的人;“马”、“战车”和“坐在其上的”也表示其理解力部分和随之而来的教义事物,以及推理;它们被“打散”表示荒凉。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他们因其同在而被打散,由这些话来表示:“祂是形成万有的,尤其是祂产业的支派,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你是我的棒槌和战器;我要用你打散列族,用你毁灭列国”;“列族”表示邪恶,“列国”表示虚假。由此也明显可知,他们对别人所行的邪恶会流回或返回到他们自己身上;因为经上说,他们的邪恶必报复在他们身上,在圣言的各处还说,到降罚或追讨的日子,要报仇,必有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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