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196

8196.“它来到埃

8196.“它来到埃及人的营和以色列营之间”表在这一方的邪恶之虚假和那一方的良善之真理之间。这从“营”的含义清楚可知,“营”是指整体上的良善和真理,如刚才所述(8193节);因而在反面意义上也指整体上的邪恶和虚假。因此,“埃及人的营”是指邪恶之虚假,因为“埃及人”表示邪恶所生的虚假(参看8132, 8135, 8148节);“以色列营”是指真理之良善,因为“以色列”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7957节)。“来到它们之间”表示防止邪恶所生的虚假流入,这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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