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137.“我便得荣耀”表他们即将看见主的神性人身在驱散虚假中所完成的一个神性壮举。这从“得荣耀”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得荣耀”是指一个神性壮举,在此是指由祂的神性人身所完成的一个神性壮举。因为通过祂降世,取得人身并使之变成神性,主将一切邪恶和虚假扔进地狱,使天堂恢复秩序,还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从诅咒中释放(参看6854, 6914, 7091, 7828, 7932, 8018节)。“得荣耀”一般表示这些事;但此处的含义是,那些侵扰正直人的人即将被投入地狱,他们将在那里被虚假如同被海水那样包围。这一切将作为仅仅由主的同在所完成的一个神性壮举而发生。
为叫人知道这一切的性质,我们将进一步解释这个问题。地狱的数量和邪恶的属并种的数量一样庞大,每个地狱都仿佛被雨雾、乌云、诸水和其它地狱隔开。在来世,邪恶和虚假在灵人眼前显为雨雾、乌云,以及诸水。那些属于属灵教会,并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陷入的由邪恶所生的虚假显为诸水;但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所陷入的由邪恶所生的虚假显为雨雾。地狱居民就看似被这些诸水和雨雾吞没,只是它们在各处的量和质、厚薄,以及幽暗和浑浊因邪恶所生虚假的属和种而各异。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住的地狱仿佛被海水吞没;邪恶所生的虚假在其居民看来的确不像水,只在那些从外面观看的人看来像水。在吞没这些人的那海之上,是奸淫者的地狱。它们之所以在上面,是因为奸淫在内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随之对真理的歪曲,因而是指源于反对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虚假的邪恶(2466, 2729, 3399节)。这类虚假就存在于那些住在下面的地狱里,过着违背教会真理的生活,并视教会的良善为无足轻重的人。他们因视良善为无足轻重,故也玷污并歪曲圣言关于良善,也就是关于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所阐述的一切。
至于“在法老和他全军身上得荣耀”,这句话在此意味着他们被淹没在地狱里,被像海水那样的水吞没,仅仅因为见主的面,如前所述。恶人逃离主的面,也就是逃离源于祂的良善和真理的面;事实上,它们一靠近,恶人就感到恐惧、折磨,还由于这良善和真理的同在,他们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吞没,因为此时,这些东西从他们身上爆发出来。这些邪恶和虚假确实包围恶人并介入,以防止神性流入使他们备受折磨。这种神性壮举就是此处“在法老和他全军身上得荣耀”所表示的。该壮举之所以由主的神性人身完成,是因为如前所述,主通过其降世,取得人身,并使之变成神性,将一切虚假和邪恶扔进地狱,使天上的真理和良善恢复秩序,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从诅咒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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