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055

8055.“就是祂向

8055.“就是祂向你的祖宗起誓应许给你”表神性许诺给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之人的。这从“起誓”和“祖宗”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耶和华“起誓”时,“起誓”是指来自神性的不可更改的确认(参看2842, 3375节),因此,“起誓应许”表示一个许诺;“祖宗”是指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因为当论述教会时,“祖宗”表示古人,或古代的教会,它们处于良善和真理(6050, 6075, 6589, 6876, 6884, 76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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