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8046.“都是我的”表它是主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参看1343, 1736, 2921, 3023, 3035, 5041, 5663, 6281, 6303, 6905, 6945, 6956节),因此,“是我的”表示它是主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因而仁与信皆源于主,无一源于人(参看904e, 2411, 3142, 3147, 4151, 5482, 5649, 6193, 6325, 6466-6495, 6613-6626, 6982, 6985, 6996, 7004, 7055, 7056, 7058, 7270, 73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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