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800

800.“凡爬在地上

800.“凡爬在地上的肉体都死了”表示那些属上古教会最后一代的人都灭绝了。这从下文(803, 806, 808节)清楚可知,那里描述了他们的说服和欲望。此处,他们首先被称为“爬在地上的肉体”,因为他们完全变得感官和肉体化。如前所述(195-197节),上古之人将感官和肉体之物比作“爬行物”。因此,当经上提到“爬在地上的肉体”时,所表示的是这种已经变得完全感官和肉体化的人。“肉体”总体上表示全人类,具体地表示肉体人,这在前面已经阐述和说明(5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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