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975.“又有一大群闲杂人”表非纯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一大群闲杂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一大群闲杂人”是指非纯正的良善和真理;因为当以色列人代表属灵教会(7957节)所拥有的纯正良善和真理时,与他们同行的“一大群闲杂人”就表示非纯正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就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而言,情况是这样:他们既拥有纯正的良善和真理,也拥有非纯正的良善和真理。因为属灵教会成员没有对良善和真理的感知,只承认并相信其教会的教义事物所教导的是良善和真理。因此,他拥有大量非纯正的真理,也因此拥有类似性质的良善,因为良善从真理获得其具体品质。属灵人拥有大量非纯正的真理(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0, 3241, 3246, 3833, 4402, 4788, 5113, 6289, 6500, 6639, 6865, 6945, 7233节);因此,他们拥有非纯正的良善(6427节)。即便如此,主仍将他们保守在尽可能纯正的良善中。祂通过流经其内层的流注做到这一点(6499节),这时,非纯正的真理和良善从纯正的那里被分离出去,并被抛到周边。这些就是“一大群闲杂人”所表示的事。
这“一大群人”以同样的方式表示那些属于教会,但不在教会中的人,如彼此活在顺从和仁爱中的外邦人。他们没有纯正的真理,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启示录中的“一大群人”同样表示这些人,以及非纯正的真理:
我听见受印的数目有十四万四千,是从以色列人各支派中受印的;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没有人能数过来,是从各民族、各支派、各人民、各方言来的,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披着白袍,手拿棕树枝。(启示录7: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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