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945

7945.“他们就这

7945.“他们就这样行了”表由意愿所引发的行为。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此处经上第二次说“他们行了”,“他们行了”第一次表示由理解力所引发的行为,第二次表示由意愿所引发的行为。一件事被提及两次的这种看似重复的东西在圣言中是很常见的;不过,第一次的提及与属于理解力的真理有关,第二次的提及则与属于意愿的良善有关。原因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都含有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 4138, 5138, 5502, 6343节);在至高意义上则包含神性婚姻,也就是主里面的神性良善与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的婚姻(3004, 5502, 6179节)。由此也可以看出,圣言是最神圣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