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93.从此处直到本章末尾,所论述的主题是大洪水之前灭亡的人,这一点从所描述的细节明显看出来。拥有内义的人立刻,甚至单单从一句话就能知道所论述的主题是什么,从连贯的几句话知道得更清楚。当主题发生变化时,不同的词立刻出现,或相同的词有了不同的组合。原因在于,有些词是属灵事物所特有的,有些词则是属天事物所特有的;换句话说,有些词是理解力的事物所特有的,有些词是意愿的事物所特有的。例如,“荒凉”这个词论及属灵事物,“荒废”则论及属天事物;“城”论及属灵事物,“山”论及属天事物;等等。这同样适用于词组。不能不令人惊讶的是,在希伯来语,词语常常通过发音来区分。在属灵类的词汇中,(字母表中的)前三个元音通常占主导地位;但在属天类的词汇中,后两个元音通常占主导地位。这几节包含不同的主题,这一点从早就讨论过的重复(435, 683, 707, 734, 765, 782节)明显看出来。也就是说,“水在地上大大加强”这句话是前一节所说那句话的一个重复。这一点也可从下文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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